close

寫在前面:

邊聽著西語歌,邊憑感覺隨便亂寫,剛好碰到自己的生日,索性當作給自己的生日禮物吧。

該篇題材為El Camino de Santiago(聖地牙哥朝聖之路),不免有少部份內容會涉及到宗教,但我對宗教的了解並不算深,若有冒犯之處,還請大人不記小人過。

邏輯已死,總之祝我生日快樂,雖然已經過了……

 

 

 

 

Without your glance

 

 

 

「你不信教?」當他把背包放在木質地板上的時候,眼前的麻瓜女孩睜大了灰色眼睛,用比原先還要更高了八度的聲音問道:「但是你走在朝聖之路上?而且你的背包掛了貝殼!」

 

因為她的這句話,他下意識地瞥了眼自己包包上的白色貝殼,在燈光的照映下,彷彿透著一股溫暖的光暈。榮恩收回目光,隨意地扯了一個笑容,並沒有感覺到被冒犯:「我可沒聽說只有教徒才能踏上朝聖之路,這是某人立下的新規矩嗎?」

 

「那好吧,也許你是個瘋子。」女孩聳聳肩,語氣輕快得彷彿他們是熟識多年的好友,儘管他們才認識不到十五分鐘,而他甚至沒問過她叫什麼名字:「你知道朝聖之路有可能會要了你的命,是吧?」

 

「也可能會要了妳的。」榮恩眨眨眼,指出對方話語中的矛盾之處。

 

她衝他笑了一笑,抬起手,從襯衫下拉出了一枚十字架,它泛著淡淡的金屬光芒,不均勻的深色的斑點散佈在黃銅色的項鍊上,看起來有些老舊,「那不一樣,畢竟我是個教徒。」她說。

 

哇喔。他發出了驚嘆聲,特別誇張的那種,這樣的舉動使得她哈哈大笑,他們簡單地寒暄了幾句,便道別彼此,依然不知曉對方的名字。

 

當榮恩終於躺進公立庇護所的床鋪,他直直地盯著天花板,過於明亮地月光穿透了玻璃窗,於石磚堆砌的牆面留下銀白色的光彩。榮恩的腦海裡忽然浮現出她的眼睛,那是一對漂亮的灰色瞳眸,看起來聰穎又機敏,讓他想起了他的前男友。

 

說真的,他都說不清自己有多長時間沒見過他的前男友了,日復一日的歲月正侵蝕著他的記憶,一點一滴地將對方的長相從他的腦海裡帶走。但不論過了多久,他始終無法忘卻那對灰色的雙眼,明亮地好比此刻的月光,那灰色的目光穿過了他的心扉,在他的心牆上烙下一道影子,即便是他們分開後,依舊伴隨著他行走於異鄉。

 

他閉上眼,前男友的臉已經不再清晰可辨,也許他還記得對方有著削尖的下巴與高挺的鼻樑,而他也曾在有著月亮的夜晚,一次又一次地撫過對方的臉頰,指尖處彷彿還停留著那股觸感。可如今他也不確定那些細節了,究竟前男友的嘴唇摸起來是什麼感覺,吻起來又是什麼味道,彷彿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。

 

偌大的庇護所裡有著他人打鼾的聲響,混合著翻身時帶出的棉被細碎雜音,在意識完全消失前,他好像記起了一點什麼,關於他與前男友同居時的那些日子,不過那些思緒隨著進入夢鄉後,便完全消逝無蹤。

 

人們都說,如果這一輩子沒有走過朝聖之路,那麼人生就算白活了。榮恩不明白為什麼麻瓜們說話總是這麼誇張,這可能與他不是一個教徒有關,至少不是他們口中的那種教徒:虔誠信教、奉獻為主、熟背聖經、熱衷傳教……但是他還是踏上了這片土地,開始了他一個人的旅程。

 

這完全只是出於一次的突發奇想,他最要好的女性朋友──一個出生於麻瓜家庭的聰明女巫──告訴他,她的父母們是傳統上的基督徒,這對恩愛的麻瓜夫婦剛從聖地亞哥回來,告訴她這趟旅途對他們而言意義非凡,似乎這段艱辛的路途足以洗滌心靈,使他們重獲新生。他的女性友人在聊天的當下,露出了一個無奈的笑容,她說她的父母言過其實了,不過就是一條再普通不過的道路,她調查過了,那裡可沒有什麼荒野巫師會對人們施放感到幸福的咒語。

 

可不知怎麼地,他卻把那樣普通的閒聊放進了心裡。榮恩得承認他對麻瓜文化抱有一些特殊的興趣,儘管沒有他的父親來得那麼誇張,卻也足以被他的前男友給嘲笑是個麻瓜愛好者了,那天下午,他與他的女性友人坐在餐館裡,午後斜陽灑在眼前的半塊三明治上,他忽然做出了決定,這也是為什麼他會出現在這條路上的原因。

 

西班牙的陽光是如此刺目,當他走在荒野中未經開發的小徑時,中午時分的烈日毫不留情地對每個朝聖者投下足以燃燒的熱度,榮恩開始懷疑自己沒帶魔杖出門是不是一個好主意了。他的前男友總是嘲笑他做事不用腦子,他則會反駁對方,附帶一個不怎麼用力的拳頭,輕捶對方的肩膀,要對方閉嘴;而這會兒,他還真有點相信對方的話了──再怎麼想體驗麻瓜朝聖者的生活,也不應該讓對巫師而最重要的東西離開自己。

 

汗水順著他的額角滾落,經過他的顴骨,滑過他的臉頰,從他的下巴滴進了乾燥的泥地,留下一滴一滴深色的印子。榮恩的衣服都濕透了,更河況他的身上還背著大大的背包。他在出發前替背包下過咒了,這會使得它變得輕如鴻毛,理論上而言,是不應該令人感到負擔的。然而在炙熱的日光下,本該輕盈的背包卻顯得無比沉重,貝殼敲打在拉鍊上發出的噹噹聲響,也變得吵雜了。

 

放眼望去是一望無際的黃色荒原,短短的雜草在這樣的光線下,看起來既乾燥又缺乏生命力,就像他一樣,好像隨時會在陽光下枯萎。沿路沒有多少樹木,也沒有建築物,整條路上只有他一個人,他忽然感覺到了一種前所未有的孤獨。

 

究竟他是為什麼選擇走上這條路的呢?也許他現在回頭還來得及,前一個村莊距離這裡只有半天路程,但後一個村莊還有多遠,卻未能知曉。

 

在如此空曠的地方,耳邊彷彿響起了前男友的聲音,譏諷的、嘲弄的、說他是一個蠢貨的……榮恩終於停住了步伐,他的腳底起了水泡,疼得要命,而前男友那種不懷好意的語氣變得愈發清晰了。

 

如果對方看見他滿身大汗地走在這裡,會說些什麼話呢?也許是『瞧瞧你,你又不信教,學麻瓜當什麼朝聖者呢?』,可能還會再加一個令人討厭的冷笑,『噢不,也許你確實信教,波特就是你們的神之子,那麼你肯定就是他的雅各了。』

 

閉上眼睛,他嘀咕了一聲:「……閉嘴吧,臭雪貂,我恨你。」

 

可悲的是,那些聲音並沒有因此消失,它們仍舊喋喋不休──儘管大半都是他的想像。前男友已經與他分開一段時間了,對方壓根不知道他走上了朝聖之路,但是那些於他耳邊響起的聲音卻是如此真實,有那麼一瞬間,他都懷疑自己是幻聽了。

 

那些聲音如同魔鬼的呢喃,慫恿他放棄這段開始不到一半的旅程,烈日當空,汗水浸著衣服,他還能聞到自己身上的酸臭味,狼狽得像個流浪漢。

 

然而這是他所選擇的道路,他就應該完成它,半途而廢固然是輕鬆的決定,但他有種預感,一但他在此刻折返了,那麼他也就這樣了──回到他平凡的生活,當一個沒有黑巫師可追捕的正氣師,吃著乏味的食物,躺在略嫌稍大的床鋪上……他得承認,那樣的自己只是具行屍,沒有思想,沒有樂趣,沒有目標,就連自己哥哥的新發明都沒能打動他。

 

即使經過在適度的休息,腦海中的雜音仍舊煩擾著他,榮恩甩了甩頭,似乎這樣就能擺脫它們,他重新邁開腳步,在鞋底踏到地面上的那一剎那,感覺到強烈的刺疼,他咬咬牙,再次踏上旅程。

 

等著看吧,雪貂,沒有你的注視,我也能夠繼續我的人生。他在心底駁斥了那個假想出來的聲音,忍受腳底的水泡一顆顆被磨破的痛楚,在豔陽下行走。

 

差不多在傍晚時分,榮恩才到達下一個城鎮,遺憾的是,公立庇護所的床位都已經滿了,於是他只好前往私人庇護,祈禱還有足夠的空間。好在梅林還是眷顧了他,那兒還有幾個空床,雖然需要奉獻一些小錢,但已經夠好了。

 

庇護所的主人是個熱情的大叔,這位西班牙人替所有的朝聖者準備了一頓豐盛的晚餐,大鍋裡的海鮮燉飯呈現出飽滿的金黃色澤,米飯粒粒分明,上頭還插了數隻煮得通紅的鮮蝦。

 

「朝聖之路很辛苦,但它是值得的,」在盛飯時,庇護所的主人如此說道:「有人在此找到了生命的意義,有人放下了多年的執著,」當對方把盤子遞到榮恩面前時,他注意到對方的手臂上有一道花體字的刺青,似乎是個女人的名字,「在大自然面前,人類是如此渺小,這無關宗教,只關乎你的初心。」

 

他接過盤子,就和其他留宿於此的朝聖者一樣,對眼前的熱食滿懷感激。有些教徒已經合起雙手,低下頭,虔誠地禱告起來,而非教徒們則蹩腳地模仿他們的動作,出於禮儀。

 

這是榮恩第一次吃到西班牙海鮮燉飯,比他想像中的還要更鹹一點,但確實美味。庇護所的主人看著每個人狼吞虎嚥的樣子,臉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,就像是一個真正的守護者,給予旅人們最溫柔的照護。而在對方生長著濃密毛髮的手臂上,那只刺青好似帶著某種信念,永遠地烙在了西班牙人的身上。

 

儘管榮恩試圖尋找出一些蛛絲馬跡,但庇護所內確實沒有女主人的蹤影,他因此思考起對方說的那些話,不知道對這個的男人而言,花體字雕成的名字究竟是被拾起的生命意義,還是被放下的多年執著。

 

如果人類的生命是有其意義的,那麼他的又會是什麼呢?也許曾經與他的朋友一起拯救巫師世界,但那都是過去的事了,他還如此年輕,生命尚未走到盡頭,而他的人生絕對不僅止於此。

 

隔天清晨,他穿好自己的登山鞋,拉開庇護所的大門,正打算跨出今日的第一步,一名年長的朝聖者卻於此刻拍了拍他的肩膀。起先榮恩沒有馬上認出對方,困惑地皺起眉頭,老者顯然發現了他的窘迫,拉扯出一道和藹的微笑,原諒了他失禮的表現。

 

「我們昨天一起吃晚餐,我就坐在你的斜前方,雖然你可能不記得了。」老者操著濃濃的拉丁口音,說起英語夾雜著太多不必要的打舌音:「不介意的話,我們一起走一程吧?」

 

榮恩點點頭,友善地回應道:「當然,我很樂意。」

 

得到首肯的老者咧開嘴,露出了真摯的笑容,一些殘缺的黃牙露了出來,讓對方的年紀又顯得更蒼老一些。

 

初升的朝陽在大地灑下光輝,田園上綠色的草皮彷彿被鍍了一層金光,一些未散去的霧氣飄蕩在空中,增添了某種迷幻感。

 

老者的背包很大,上面掛了好幾個零碎的物件,白色的貝殼敲打在小鐵碗上,發出框噹框噹的聲響。榮恩提議幫對方背那些行李,但卻被對方委婉拒絕了。「這些東西遠比不上那些無形的重擔,唯有自己駝著走完,才有意義。」老者這樣告訴他。

 

透過有一搭沒一搭的閒聊,榮恩得知,這是老者第八次踏上朝聖之路,光是這條路線就已經來過三次了。

 

道路旁的草地裡有幾座小小的墳墓,用碎石堆成丘狀,中間插了個十字架,底下擺放了某人的相片。老者說,這些都是朝聖者的墓,有人不幸在途中出了意外,生命永遠停留在那一刻,朝聖之路是如此殘酷無情,卻仍有那麼多的人們前撲後繼,沒有人會自願送死,所以踏上這條路的人都有不同的理由。

 

「你來過這裡很多次了,」看著那些墳墓,榮恩謹慎地開口:「既然這條路這麼危險,又是什麼促使你一次又一次地前往?」

 

「我不知道,也許這條路本身並沒有什麼吸引我的地方,」老者搖了搖頭,打舌音讓對方的咬字有點不清楚:「然而每當我想放下某件事情的時候,就會來這裡走上一回,通常這很奏效,」老者包上的器具隨著每個步伐,發出規律的聲響,在晨間的鄉村裡聽起來竟是異常悅耳,「我的妻子和我一起生活了六十多年,可她卻在上個月永久離開了我。」

 

「噢,」他發出一個音節,一瞬間不知道該說什麼好,於是他只好又重覆了一遍相同的音節,「噢……我很遺憾,先生。」

 

「沒事的,年輕人,」老者微笑著,眼角上的皺紋幾乎將他的眼睛給埋起來,看起來有一點寂寞:「我們有三個孩子,而孩子們又給了我孫子,都住得離我不遠,我總得繼續向前看。」

 

榮恩抿了抿唇,沒說話。晨霧已經完全散去,遠方的農家打開了大門,開始早上的工作。

 

當他們又路過一個墓碑的時候,老者開口了:「你也有什麼放不下的事物嗎?」

 

他微微張開嘴,想說點什麼,卻又不知道有什麼好說。「有一個人……」最終,榮恩只憋出了這麼一句話,沒能把心中所想組織成一個句子,這使他沮喪地晃了晃腦袋,「我也不曉得……呃,就只是,我的生活像缺失了一塊拼圖,之類的。」

 

「喔,所以是他離開了你?還是你離開了他?」老者挑挑眉毛,榮恩不知道因為對方的英語不夠好,才用了『他』而非『她』,又或是老者早已從他的話中發現了端倪,不過榮恩並不打算在此糾結什麼。

 

「差不多吧,我猜。」他將視線轉移到眼前的大片田野,沒什麼情緒地說。

 

要榮恩說的話,他總認為自己的前男友並沒有那麼大的影響力,強烈到足以撼動他的生活,畢竟他的前男友是個尖酸刻薄的討厭鬼,講起話來又毒又臭,也許他們本來就不該走到一塊兒,分開才是明智的選擇,不論對誰都好。

 

但是細細回想起來,他又是從什麼時候開始,覺得日子無趣、食物乏味、床鋪空蕩的呢?

 

記憶之匣一旦被開啟,過往的浪潮便如同海嘯,一股腦地全湧了出來。榮恩記得他們決定同居的那一天,前男友的灰色雙眸閃爍著惡作劇般的色彩,要他閉上眼睛,於是他半信半疑地那麼做了。在一陣天旋地轉與拉扯後,他們消影現影到了另一個空間,感謝梅林,在不知道目的地的情況下,他也沒少掉一隻胳臂或什麼的。他聽見對方得逞般地嘲笑了幾聲,才在他的手上放了個小小的金屬製品,告訴他,他現在可以張開眼睛了。

 

第一眼,他就愛上了那間屋子,而他幾乎能確定那間屋子將會今後承載著各式各樣的回憶,只屬於他們彼此。他們在那間屋子一同用餐,凝望對方,最後相擁而眠,在兩個人的空間裡,激情能夠發生在任何一個角落,對方捧住他的臉,輕啃他的嘴唇,而他也不甘示弱地囓咬對方,直到他們都徹底沉溺於另一個人的氣息中。性愛過後,他的前男友則會撥開他的劉海,在他的額頭上落下雙唇,純潔的、不帶情慾的那種,虔誠地如同一個親吻聖像的教徒。那一刻,他只想替他的前男友梳理那頭變得亂糟糟的金髮,直到每根髮絲都歸位為止。

 

諷刺的是,比起甜蜜美好的記憶,那間屋子裝的卻有更多不快與爭吵。初期的幸福感逐漸淡去,他們對彼此發脾氣,起因通常都是很小很小的事。更糟的是,前男友與他都不是那種願意低頭的類型,對方總能講出一些傷人又惡毒的話,深深地刺痛他,而他也會武裝起自己,朝著對方的痛處狠狠戳去,直到那對灰色的眼眸閃過一絲受傷的色彩,才會罷休。

 

『對你而言,波特就那麼重要,是嗎?』前男友是用什麼樣的表情說出這句話的,他早就忘得差不多了,但那因情緒激動而變得沙啞的嗓音,他還記得一清二楚,久久不能忘懷。

 

隨著前行的步伐,腳底磨破的水泡旁又生了新的水泡,路邊兩側的田園景象慢慢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幢又一幢的房子層層堆疊,他們來到了一個小鎮,並且看見了更多的朝聖者,背包上掛著的白色貝殼亮得晃眼。

 

老者操著拉丁口音,告訴榮恩自己年紀大了,一天走不了多少路,因此打算在這裡歇歇腳,他們只好就此別過。臨走前,老者用了自己的母語,祝福他一路平安,所以榮恩也學著對方的腔調,回以同樣的一句話。

 

順著沿路的黃色箭頭,榮恩成功地在進入夜晚前抵達下一個城鎮,當地的庇護所還有不少空床,這是個幸運的兆頭。

 

不知不覺間,路程也進行了一半,雖然這趟旅程比他想像得還要更加艱辛,但在漫長的步行後,得到一頓美味的食物與柔軟的床鋪,便足以令人打起精神。

 

榮恩在庇護所裡認識了一對夫婦,丈夫是德國人,妻子則來自亞洲,他們熱絡地與他搭話。大多時候,講話的都是妻子,而丈夫只是看著自己的伴侶,露出了溫柔的微笑,這是甜蜜一的一對兒。

 

聊天意味著容易口渴,在他們的水杯都見底後,丈夫便主動起身,替他們三人裝水,留下自己的妻子繼續嘰喳個不停。

 

「你是個巫師,對吧?」在丈夫離席的空檔,那位亞裔女士則衝他眨眨眼,露出了然的笑容:「別那麼緊張,我們是同類──你瞧。」

 

說罷,她從口袋裡抽出了半截的魔杖,又很快地塞了回去。

 

「妳是個女巫。」榮恩壓低聲音驚呼道。

 

「嗯哼,很明顯,我是。」亞裔女士笑了笑,「但我同時也是教徒,我丈夫信教,他是個虔誠的基督徒。」

 

「……但他娶了個女巫?」他壓不住自己的好奇,以一種饒富興趣的口吻問道:「我以為那些教徒都痛恨我們;嘿,還是說,他不知道?」

 

「不,他知道,我和他之間沒有任何秘密。」駁斥榮恩的時候,她表現得很平淡,就好像這是再普通不過的一件事:「因為我們相愛,這就足夠了。」說這些話的同時,亞裔女士露出了甜甜的笑容,表情與熱戀期的少女如出一轍,「他接受了我的身份,所以我改信他的宗教,這很公平,不是嗎?」

 

「妳特意等他走開才提起,我還以為……」說這句話的時候,那位德國的丈夫正好拿著裝滿的水杯,從廚房走來,所以榮恩尷尬地閉上了嘴。

 

「噢,拜託,我是怕你會因為有麻瓜在場不敢承認,才選在這個時機問的。」眼前的女人笑著說完後,便給了剛坐回自己身邊的丈夫來了一個吻,「我們正好聊到你,親愛的。」

 

「喔?你們都講了些什麼?希望不是我的壞話。」德國人深情地望向自己的妻子,將榮恩的杯子往他的方向推過去一些。

 

「真不巧,確實是你的壞話,」亞裔女士親暱地對伴侶說道:「說你為了我叛教了,你這壞蛋。」

 

德國人笑了笑,把目光從妻子身上移開,誠摯地看著榮恩:「教條是死的,人是活的,就我所知,很多規矩都是後人加上去的,」說這句話的當下,丈夫摟住了妻子的肩膀,將伴侶拉得更近了些:「我們常說神愛世人,女巫也是人,所以我認為獵巫未必是耶和華的旨意。」

 

「如果你愛上一個人,你會為了他妥協,找出一個彼此都能接受的相處之道,」說這些話的時候,亞裔女士將頭靠近了丈夫的肩窩:「愛是包容,是關懷,但更多的卻是磨合,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終其一生都要與他人溝通。」

 

溝通。榮恩在舌尖將這個詞藻重覆了一遍,他想起了每當自己與前男友大吵過後,那對灰色的眼眸看他的方式,像一頭負傷的野獸,他發現他們之間一但產生摩擦,最後都會演變成嘲弄與譏諷,他們從不曾好好溝通過,只是一味地揪著往日的瘡疤不肯放手,昔時傷口被一次次地掀開,流出毒膿,不論對彼此有再多的愛,終究只會剩下發臭的爛瘡與惡疤,赤裸裸地攤在他們之間。

 

下半夜的時候,窗外響起了雨聲,甚至到日出時都還沒止歇。多變的天氣逼得榮恩不得不穿上雨衣,他真的、真的覺得自己犯了傻,不帶魔杖就出遠門,簡直太愚蠢了。

 

就在他自怨自艾的那會兒,昨晚的亞裔女士朝他露出了狡黠的一笑,榮恩注意到她收魔杖的動作,頓時感覺不到雨水打在雨衣的重量,才意識到她已經替他下了個『止止,不透』,於是榮恩做出了感激的手勢。

 

或許是有了魔咒的幫助,那對夫婦走得很快,不一會兒便和他拉開了距離,最終連背影也從他的視界完全消失。他可能不會再遇見他們了,榮恩心道,繼續著自己的旅程,他還有好長的路要走。

 

雨水嘩啦嘩啦地下,導致整條道路都變的泥濘不堪,雖然被下了防水咒,但他的鞋子仍然沾上了大片泥巴,溼透的鞋襪黏乎乎地貼著他的腳踝,帶來一股不怎麼舒適的感受。不過再怎麼說,也比烈日照頂要好得多,至少雨天感覺比較涼爽,這大概是唯一值得欣慰的事了。

 

漫步在雨聲中,榮恩彷彿聽見了前男友與自己爭吵的聲音,那是最嚴重的一次,也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,讓他們之間的矛盾到達最激烈的碰撞點,最後落得兩敗俱傷。

 

『放棄吧,衛斯理,正氣師的職位並不適合你,你做得並不開心。』那天他下班回到家,他的前男友便毫無預警地拋出了這一句話,一點也沒顧慮他才結束工作,整個人又累又餓,『你可以幹點別的什麼,比方去你哥哥的那間小破店,我看你挺喜歡那些發明的。』

 

『……你在說什麼啊?』他脫下自己的大衣,因為吃了一些雨水,而變得濕沉沉地,『正氣師是我的夢想,我熱愛這份工作,雖然現在有點不順利,但總會變好的。』

 

『不,你一點都不愛這份工作,你以為自己是在騙誰呢?』只聽他的前男友發出一聲冷哼,半是嘲弄地說:『我看得出來,你拖拖拉拉地出門、滿臉痛苦地回來,你早就對工作失去了熱情,』指出這點的當下,對方可能還聳了個肩,或其他的什麼,反正他記不清了,『老實承認吧,正氣師的工作和你想像的不一樣,你也無法勝任它。』

 

『你為什麼總喜歡打擊別人信心呢,馬份?我當然可以勝任這份工作!』他想自己當時也被挑起了情緒,聲音也不自覺地大了起來:『我只是碰到了瓶頸,每個人都會有低潮期,你憑什麼擅自否定我的能力。』

 

『哈,太可笑了,我只是陳述事實,可不是在否定你的能力,』前男友的口氣也變得愈發尖銳,『它究竟是不是瓶頸,你比我還清楚。面對自己的缺陷沒那麼困難。』

 

『講得好像你很能接受自己的缺點一樣,誰都知道你是個自以為是的渾蛋。』他反唇相譏:『別再試圖說服我了,我要繼續這份工作,』為了加強自己的論點,他又補充了一句:『更何況,哈利現在升上組長了,他會需要我的,我是他最重要的夥伴。』

 

『他才不需要你,鼬鼠。』他的前男友冷冷地說道:『這是你自己的問題,別把責任推給那個爛疤頭,你們的能力根本不在一個檔次上。』

 

『不,哈利會需要我的。』對方的話正好踩到了他的痛腳,那一瞬間,一股熱潮湧上了他的鼻腔,逼得他眼睛有點發痠。哈利在這方面確實與自己有段差距,但他始終相信只要自己再多點努力,總有一天能與對方並駕齊驅:『你為什麼不閉嘴呢,雪貂臉?難得你會稱讚哈利,我猜你一定很自卑吧?』

 

『自卑?我?』顯然,他的這番話也戳中了對方的神經。那對灰色的眼眸微微瞇起,雙臂抱在胸前,表現出防衛的姿態。

 

然而他並沒有停下的打算,反而變本加厲地說道:『省省吧,你當然自卑,畢竟他什麼都贏過你,』他也和對方做出了一樣的動作,敏感地將雙手交插,這是個不信任的動作:『在霍格華茲的時候也比你更出風頭,你才是那個該面對缺陷的傢伙。』

 

『我他媽才不自卑,波特不過是個沒人疼的孤兒,連自己爸爸都沒看過!』這句話對方幾乎是咬著牙說的,聲音滿懷仇恨:『那個雜種比不上我,他能活到今天全靠運氣。』

 

『操你的,別這樣說哈利,他可不是什麼雜種。』他朝對方大聲吼道:『他是我朋友。』

 

『操我?你早就被我操過了。』他的前男友抬起下巴,惡狠狠地說道:『啊,我差點忘了,你是個波特崇拜者,一隻噁心的蒼蠅,盲目地繞著大屎打轉。』

 

隨著大雨的驟止,榮恩沒有再繼續回想後面的部份了。反正他們分開了,因為這些無聊的小事。最後的最後,他們還是沒有好好溝通過,或許對方起先是出於好意,卻沒選對時機,重要的談話都應該建立在心平氣和的情況下,否則就會演變成這樣的局面,他是知道的。

 

忽然間,他好像意識到了什麼,行走在朝聖之路最大的目的,並不是出於宗教意義,而是讓人有更多的時間與自己獨處,很多時候,再簡單不過的道理,都會受到外界影響,迷失了判斷能力,怎樣都無法參透。

 

榮恩拉了拉自己沒什麼重量的背包,貝殼在雨衣下晃動,撞擊到包上,發出鈍鈍的拍打聲。人體會代謝,皮膚會更新,腳底被磨破的水泡終有一天會癒合,但破碎的心卻沒辦法輕易地恢復原狀,他們互相傷害,但那些尖如利刃的言語,最初都只是出於愛。

 

朝聖之路的終點在聖地亞哥德孔波斯特拉,距離他走到那裡,大約尚餘三百多公里,也許還要花上半個月的時間。眼前是雨後清爽的景色,綠色的草皮變得更加翠綠,空氣中也透著一股清新的氣息。

 

他想,等他走到終點的哪一天,他說不定會想寫封信給他的前男友,告訴對方,自己決定重新審視那些無法逃避的問題,正氣師確實不適合他,他也知道對方不是有意傷害他的,正如同他不是蓄意刺痛對方的那般。

 

信件的開頭要怎麼寫呢?嗯,讓他想想──『嗨,臭雪貂,我開始想你了。』也許是個不錯的主意……

 

 

END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紗米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